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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夜色,闻笙放慢步子看街景。
闹市区,许多商铺还亮着灯,面馆里食客寥寥,小吃摊人声嘈嘈。
她肚子咕噜噜响了一声,感到饥饿。
但是嘴巴懒惰,没有食欲。
闻笙有点羡慕迟绛。
像病弱的人羡慕胃口好的家伙,看她吃得香喷喷,自己也跟着快乐。
沿途有一家开了几十年的老粥铺,店里的皮蛋粥闻笙很喜欢。
买一份打包回家,买的不是粥,而是热腾腾的借口。
她盘算着,若是妈妈问起来,就晃晃粥答:“晚上饿,忽然馋粥了。”
原谅一个贪食的孩子,总比原谅偷跑的孩子容易。
粥的香气叫闻笙冷不丁想起童年。
只有生病时,妈妈才准许她喝店里售卖的食品,运气好再配上一只糖三角。
她记得自己喝粥时很幸福。
咦?如果粥能使生病的人幸福的话——
闻笙脚步忽然转了个弯。
她重新朝着迟绛家的方向走去。
拎着粥,想到迟绛握勺子挖粥的幸福模样,步子渐渐快起来。
后来,她几乎用小跑的,直到真的到了迟绛家楼底下,才重新放慢脚步。
灯还亮着。
这次闻笙没多犹豫,按住对讲机录音机,轻声问:“迟绛,你醒着吗?”
迟绛正躺在床上看书,昏昏欲睡,听见声响,下意识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她撅着嘴巴揍了对讲机一拳,愤愤道:“真是的,不要这么没出息!”
闹肚子这种小毛病,发发烧挂个水就挺过去了,哪用得到人家大费周章来看自己。
其他同学乐意来探望,也要归功于祝羽捷一呼百应的号召力。
至于闻笙,人家是要考状元的,忙得很,才没有功夫和自己见面。
迟绛正努力宽慰自己,对讲机却又响了起来。
这次她听得真切,果真是闻笙的声音。
那声音清亮,温柔,有老广播电台夜间主持人的味道。
那声音跨越时间穿透墙壁来关心自己:“喂,迟绛,你有在听吗?”
“我在呢!”
迟绛从床上弹起来,来不及穿鞋就跑到窗边。
探出脑袋一看,楼下那清瘦高挑的身影,果真是盼了一天的同桌。
“闻笙!”
迟绛压低声音,朝闻笙挥挥手臂,又低头朝讲机腼腆道:“快进楼,电梯四层,我在门口等你!”
真该庆幸,对讲机没有回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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