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6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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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时还有些焦糊味道,到后面,除了烧肉本身的气味外,所有气息都被山风吹散。

等到所有鼠肉消失在手中,我缓缓吐出一口气,压下心头的反胃感,自我安慰:“没事,下山之后,你先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呕!”

……对山上这些东西,莫要去看,更莫要去想。

干呕了半天,我慢吞吞地直起身。

想了想,把山鼠皮一并丢进火里。

至此,才算是“毁尸灭迹”

完毕。

作为一个时常活动于炊房的人,别说杀只老鼠了,就连杀鸡、宰羊,对我来说都不是大问题。

都说“君子远庖厨”

,以这个标准看,我一定不算是个君子。

如今会有这种反应,主要还是想到山鼠如此肥硕的原因。

可既会为此恶心、绝不打算吃它,我为何又要将它烹于火上,还恰好让穆扬瞧见?

两个原因。

一。

杀人是不可能的,可为了让太平门众人安心,我手上多少得沾点血腥。

二。

有些不确定的状况,在人身上实验不太厚道,效果显露也慢。

山鼠不同,我刚用《通天诀》往它身上灌输内力,它便眼球爆裂、浑身出血而死。

弄成这样,我可不得多增加几道工序,好让它别那么引人注目。

好吧,总结一下。

我扑灭火,喃喃自语:“就算我不找官府,《通天诀》练久了,这儿的人也都是一条死路。

“可沈通怎么会眼看自己去寻死路?唔,还是两种可能。

要么他平常练的功法,可拿给别人的不是同一条路子。

要么《v娱演通天诀》对身体真的有很大损伤,但沈通有办法能够弥补。

“弥补……会是平日杀人饮血吗?做这等事,还不如多拿铁锅炒两道菜吃。

“不对。”

虽然没法给“科学”

一个准确的定义,可这儿的东西兴许的确不能拿这两个字来形容。

再有,在外头的时候,我不是听太平门弟子说过吗?修习《通天诀》的人,才是最好的“血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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