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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马人虽然性子直,老是不分场合地顶撞她,可论忠诚度与执行力,真没可挑剔的。
一边骑马走在街道上,丹妮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一行人已经来到城门口。
木排城门高高吊起,她带着魁洛等十来个咆哮武士穿过逼仄的城门洞,来到城门之外。
刚一出城门,丹妮就心里一突,那三个人先不提,可他们的坐骑竟然是骆驼!
她不是什么战略家,也非精英政客,可脑子灵活,几乎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对马人可算绝地的红色荒原,对于其他人只不过是稍微难走一点的道路。
红色荒原不是绝地,也意味着它不再是自己小卡拉萨的保护屏障。
此地不安全了!
为何马人穿越红色荒原如此艰难?
丹妮一行人一路南行费尽周折,要不是她看过贝爷的野外求生节目,八成要与原本的丹妮一样,走一路死一路,为何会这样?
其实很简单,马人的交通工具不对。
就像肌肉型的越野车和公路汽车,它们用途不一样,如果混淆着使用......用越野车上下班,你一年花的油费都够买一辆新车;驾驶着宝马去挑战没有人工道路的大荒野,呵呵,离开公路那一刻估计就得趴窝。
马人骑乘的草原马矫健有力,冲击力、速度、耐力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多斯拉克民族存在几千年,草原马也被定向培育了几千年。
多斯拉克人行走在草水丰富的多斯拉克海与诺恩河大平原,他们的战马也为这样的环境而生。
可它们终究只是适合草原的战马,耐热、耐旱能力太差,无法适应红色荒原环境。
所以丹妮不能死操它们,不能压榨马人坐骑的体能,卡拉萨人人有马骑,一天也只能走一百公里。
而骆驼号称“沙漠之舟”
,穿越恶魔草丛生的荒原,如同在自家庭院散步。
“我就是孵龙者,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
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外面天气热,我们进城吧。”
丹妮连身份都不问,自报身份后便直接开口邀请。
那三个骑骆驼的人也很有礼貌,他们熟练地解开包在头上的阿拉伯巾——装备好齐全,接着依次自我介绍。
左边那个白皮肤蓝嘴唇、脸颊肌肉干瘪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伟大的龙之母、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吾乃魁尔斯的大男巫,俳雅?菩厉。”
他在与丹妮说话,目光却炽热地望着盘膝在她头顶而大黑。
中间秃头肥胖的男子皮肤也很白,奶白奶白的,比丹妮这个白人更白,那颗比成龙大哥还大的鼻头一侧,镶嵌着拇指肚大小的绿翡翠。
他用流行于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语说:“坦格利安的公主,感谢您的邀请,您的善良如同您的美貌那样显眼,鄙人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这货嘴上说着仰慕丹妮的话,看向她的目光却像是在评估货物的价值。
不过与两外两人相比,丹妮还是更乐于与他打交道,因为只有他没有超越凡俗之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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