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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看蜘蛛蚕食网子上的飞碟。
他喜欢看别人无论怎么振翅,却只越陷越深。
丧尸利爪扑向克里斯的同时,利爪首领也迅速闪向了蝙蝠侠的方向,他的主人要他逮住活的哥谭义警,猫头鹰法庭要对活着的蝙蝠怪人作出宣判。
只有一个组织,一个存在能征服夜晚的哥谭市,哥谭只能有一个暗夜王者。
而那不该是蝙蝠侠。
利爪首领的选择毫无疑问正是此刻的最优解。
不管那喋喋不休地说着胡话的漂亮白痴是真傻还是暗藏实力,拥有不死□□的丧尸利爪应当都能将其摆平。
而他…他比那些尸体更加优秀!
他想要证明。
他想证明自己比尸体更有用,比蝙蝠更优秀……他是个未满25岁的年轻人,利爪心中的热血还未被他的主人彻底熄灭。
他还有价值想去贯彻,他还有争强好胜之心。
他比蝙蝠侠更年轻、更强壮,他当然能料理眼前这半死不活的蝙蝠怪物。
……没人理解他的焦虑。
他的苦闷无人诉说。
他是主人最锋利的爪牙,最忠实的猎犬。
他甘愿为猫头鹰法庭献上生命,但那些头戴面具的贵人们却只喋喋不休的想要蝙蝠侠。
“蝙蝠侠!
蝙蝠侠!
给我蝙蝠侠1
和他们这样的消耗品、低贱之人不同。
蝙蝠侠是不同的。
他们甚至不被准许杀死那可笑的蝙蝠装义警,他的主人想要蝙蝠,想到不计得失、无所谓有多少损耗。
到底哪里不同?
他们,他。
利爪和蝙蝠侠到底有哪里不同?
在伟大的主人看来,他是不是也和这些无脑的行尸没有任何区别?
利爪的攻击越发狠戾,无论生死,猫头鹰的爪牙都有常人难及的恢复力。
利爪首领悍不畏死,蝙蝠侠却还惦记着被围攻的路人青年。
他们缠斗在一起,割开对方的血肉,打碎对方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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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时: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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