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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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妮是我初来到海姆达尔的时候,为数不多和我关系不错的人。

相比较刚入队的时其他人的表现——里芙的冷漠,安卡希雅的古怪,上司陶的生板。

她是唯一一个主动亲近我的队员。

双马尾金发大小姐,要强逞强的人设,这种套路化的性格,竟然真的出现在我眼前。

芬妮是那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上层人。

父母更希望她在家族里工作,为家族发展做贡献。

但她倔强地选择了走了另一条险路。

说实话,我向来对这种性格或者说这种家境的人有所感冒,所以也一直带着些许好奇但不深入的态度陪她嬉闹。

正所谓要强的人从小很少被关注,亦或受到了过多的宠爱。

我对芬妮的印象可能更趋近与前者?

言谈举止见品行,实战和文章见才华。

战斗时熟练的上膛动作,频繁填装霰弹练出右手拇指侧的薄茧,敏捷迅速地近距离作战。

总之,芬妮给人的印象并不是那种花架子,无病呻吟的公主病。

“分析员,站在你面前的可是海姆达尔的头号明星哦。”

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我也常常打趣回复到:“那我可算是你的头号粉丝咯。”

“分析员,能帮我看看这一套衣服吗?别想多的,本小姐只是想在衣品上胜过星期三。”

……

海姆达尔的黄金狮子——其他人是这样评价芬妮的,并不是说芬妮真的有统领百兽的能力。

她那高傲决断般处理事务,更像是团队中的稳定骨干。

在和其他队员相处时,她总是略带骄傲但从不自负,总能调动队伍里的士气。

用安卡希雅的话来说,“比某个四人组成的结束乐队的爵士鼓鼓手不及,但又过某四人合作僵尸游戏的汽修帽子男有余。”

至于我个人与芬妮相处的时候,反倒要些许轻松。

我时常调侃芬妮咎冠的样貌略似金黄色的玫瑰。

但芬妮性格上却和玫瑰相差较多,留有沁香却并无花刺,真要细细品味,还伴有些许桂花般清幽。

要说和她相处真有所愧疚的部分,那便是和芬妮外出大部分均不是我付钱。

她出生颇为富裕,我不想有所亏欠什么,也尽可能的在别的地方帮忙,试图还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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