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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寄身豪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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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

字,想了一想,又在“一”

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

字后面又加了个“人”

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

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

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

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

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

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

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

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

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我是严肃的分割线――――――――――到这章为止,可以说开篇已终,铺垫已毕,后面情节就该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喷泻千里了。

所以说……求收藏,求推荐!

:()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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