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十三章 从情从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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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王曹昂将至洛阳,朝廷难免为此又起波澜——关键在于礼仪问题,曹髦应该用什么礼节来对待曹昂呢?一方面,曹髦为君,曹昂为臣,当行君臣之礼;另方面,曹昂为父,曹髦为子,当行父子之礼。

两者本想龃龉,你若从了君臣之礼,哪有亲父拜子的道理呢?若从父子之礼,君臣分际便要混乱……这类事情,在历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传位孙辈之事确有,但一般情况下都得孩子老爹已经死啦。

后世倒是也有父在以子为继的事例,但前提是以小宗入继大宗——如今曹髦是直接继了祖父之位,大宗在曹操和曹髦之间那一辈儿算是断的,曹髦上无所承,你就不好把曹昂给彻底撇开啊。

比如说后来的宋英宗赵曙,本名赵宗实,为濮王赵允让第三子,后为仁宗赵祯收为养子,传于帝位,他登基的时候,亲爹赵宗实还没有死。

群臣奏议,英宗是以小宗入继大宗,所以他名义上的老爹该是从叔父仁宗,而不该再为濮王。

王珪等且奏:“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

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没有说出口,那就是濮王还活着呀,若从旧例尊为天子,那天下就有两个皇帝啦——“天无二日,国无二君”

这老话就要破产。

现在的情况比那还要糟,曹昂不但还活着,而且曹髦没有一个名义上的皇帝父亲可以尊奉,那么他应该怎样对待曹昂呢?诏下群臣商议,是勋乃奏:“郗鸿豫国之大儒,当垂问之。”

郗虑这会儿挂着乡侯的爵位,正在都中吃闲饭呢,年近古稀,已经远离了朝廷中枢。

因为崔琰见用。

所以是勋又把这位大师兄给想起来了,打算请他燃烧最后的光热,为自己掌控郑门再出一把力——我让你多风光一把,你还不投桃报李。

到时候把郑学掌门的位子传给我吗?而且象这种和稀泥的事情,郗鸿豫从来最拿手啦。

果然曹髦召之顾问,郗虑就说了:“陛下既承大统,与榆中君臣分际明矣。

然而何谓君臣?昔文王访太公,待如尊长;汉高得留侯。

目之师友;至于周公摄政,成王安敢而臣之?君臣之义,以昭示天下,明秩序也;君臣之礼,以统合国家,明尊卑也……”

臣子不一定见了皇帝就要磕头,某些特殊情况下,皇帝先向臣子行礼,那也并不为过。

关键是父子之亲,人之大伦。

没有让老爹朝儿子磕头的道理啊——“可目榆中为元老之最尊者,行主客之礼,宜矣。”

所以最终决定,诏命榆中王曹昂赞拜不名、入殿不趋,等真见面的时候,曹髦先避席长揖,口称:“阿父。”

曹昂再还礼——也止长揖而已——口称:“陛下。”

其实郗虑这种和稀泥的意见,事先也征求过是勋的同意。

他问是勋:“今天子问榆中王事,当从礼耶,从情耶?”

是勋回答他说:“先有人伦。

而后有礼,礼为人设,非天造也。

人先孝亲,然后忠君。

若天子不孝,何期臣子之忠耶?”

其实心里想的是:我宁可哄抬父子之孝爱,也不去继续涂抹君臣之忠敬——虽说在封建时代,这两者几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郗虑得到了是勋的支持以后,就在朝廷礼制方面上窜下跳,又提了不少修改意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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