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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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哥以为自己已经帅得惊世骇俗了;除宿舍老大刘光宇外,我们五个兄弟,都认可这种说法,并且也各自认为自己帅得不得了,都足够出去到处勾引人了。

可乐队的人,帅得更是惊涛骇浪啊,而且都还个性十足。

断是我们不敢比的啊。

两个乐队交替上阵,十二点半开始,能一直折腾到四五点,而且还是在最后数百号人再三挽留、甚至痛哭流涕的告别声中离开。

最后留下的这些人,都是大四的。

大家都明白,这将是最后一场演出,明年的今天,学校还是学校,人却不是现在的人了,那叫一个伤感啊,哥看了四年,结果伤感了四年。

:林云顺也就是在那个元旦狂欢后,我跟秦欢雨彻底没了联系。

忙完学校的事情,我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时,突然感觉好空旷。

坐到床铺上才明白,是秦欢雨搬走了,门口的鞋架上,只有我的鞋子行单影只着。

正在愣神间,房东大妈给我送来了一把钥匙,并笑着说:“你的那个大美女女朋友留下的。

怎么?吵架了吧!”

我没有接过大妈的钥匙,果断退了房,搬回了宿舍。

……2006年元旦的那晚好冷好冷,我缩在上铺自己的被窝里,一动不动,自己给自己取暖。

那天林云顺竟然奇迹般的一直在宿舍,其实,他这样已经好久了,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就这样了。

林云顺的前三个学期,很神秘,恰好我们又是严重缺乏探索这种好奇心的,只顾着谈情说爱的主,于是林云顺竟然就被我们忽略了。

严格意义上讲,云顺是我们6个人当中最帅气的,他170的个头,略圆但绝不显胖的脸,白净,五官透着一股不经意就迷人的气质。

如果他是一个女生,那我们宿舍立马会多出5条大灰狼。

他给人一种冷漠的感觉,这可能是我们不愿意去探究他秘密的原因吧。

……“失恋了?”

林云顺掀开了我的被窝,盯着我看。

“嗯……”

其实我不想理他,傻子都知道,我都搬回来了,不失恋,难道热恋啊。

……我睡着了,后来不知道云顺的动静。

约摸半点钟的时间后,有人推我,我迷糊中睁眼,又是云顺。

他下楼买吃的东西回来了,还有一捆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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