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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渠在车里坐了一会,凛冽的风顺着窗户吹进来,将窒闷压抑的胸腔清洗一空。
他认识陆闻轻那年是十七岁,是那个金发碧眼国度里的一抹东方墨色,也是热情世界里的唯一一点静默。
他时刻被监视,没有朋友也听不懂他们说话。
陆闻轻是第一个和他说中文的人。
那时候他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关在房间里,没有任何娱乐也不许见人。
陆闻轻来高中找人,跟他问路。
他不想说话索性就装哑巴,充耳不闻那道好听的男声跟他说excuseme,只觉得很烦人,最后故意给他指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他要过去至少得多绕一个多小时,沈书渠没有半点愧疚心,只觉得安静了。
没几天恰好又遇见,陆闻轻把他堵在走廊里,一只手按在墙上挡住他的去路,“小哑巴,话不会说,倒挺会骗人,欠教训。”
沈书渠抬头看他一眼,露出一个很茫然的表情,捧着自己的书去了长椅上,打定了主意装不认识。
一阵风吹过扑簌簌落下来一大片樱花,陆闻轻伸手摘掉他头上的花瓣,往那本百年孤独上放了一小把糖。
沈书渠仰起头看他。
陆闻轻逆着光微微俯身,居高临下的年轻眉眼已经带着压迫感了,但因为在笑就显得不那么凶,反而很撩人。
“张嘴。”
陆闻轻剥开一颗糖放在他唇边,见他不动以为是没明白,又用拇指在他唇上揉了一下。
沈书渠用力咬了他一口,给了他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陆闻轻指背上牙痕凹陷,他也没在意,抽出来随意捻了捻血迹,笑说:“哪儿来的小狗,牙还挺尖。”
他将糖放进自己口中,抽走沈书渠夹在书里的黑色钢笔又拿过他的手在掌心里写了三个字:陆闻轻。
笔尖摩擦掌心带来很轻微的痒,沈书渠要抽回手,却被他用盖上笔帽的钢笔点了点掌心:“记好,我的名字。”
——嗡嗡。
思绪骤然被打断,沈书渠接起电话。
林锦还有闷气,说起话就带着点儿阴阳怪气:“沈大神仙,还活着吗?”
沈书渠笑了下:“看样子还活着。”
他破天荒开个玩笑,林锦也被逗笑,随即又冷哼一声:“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你现在在哪儿?我给你送点汤去。”
沈书渠重新启动车,“不用了,你自己喝吧,我还有事要办。”
出了星海岛,沈书渠调转方向去了碧林山庄。
从他有记忆起,沈正兴每年生日都办得极其宏大,宾客名单涉及各行各业,总不下于上百人。
他爱排场,喜欢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因此宴会上一切装饰都要最好。
红酒佳酿,鲜果浓香,就连真丝桌布上装扮的鲜花都是空运而来,入眼之处皆是奢贵。
宴会厅觥筹交错。
沈正兴一身西装笔挺,胸口放着折叠完美的口袋巾,旁边站着优雅贵气的继室余欣。
沈书渠首次出现在沈家的宴会上,陌生又貌美的面孔瞬间引起关注。
“这是谁啊?”
“我好像见过,总觉得长得有点像谁,一下子记不起来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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