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77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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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中以白为美,不仅是娘子,郎君也如是,他看莫文远是年轻郎君,虽不爱风花雪月的风雅之事,但其他应该还是随大流?

莫文远道:“不,无妨,我倒觉得皮肤颜色深些更好。”

王玄策恍然大悟:“也是,莫大郎是要入佛门的,自与那些追逐娘子注目的郎君不同。”

莫文远更郁闷了:“不,不是,我不入佛门。”

两人对话间,大黑羊走进莫文远,用龙角轻轻蹭他的脑袋,在经过了大半年的成长之后,他终于从中黑羊长成了大黑羊,体型大小可参照成年羊,也不知是不是他吃得太好,一身皮毛油光水滑,阳光下都可反光。

大黑羊的鼻子比狗都要灵,在莫文远身边嗅嗅嗅嗅,似乎能闻到阳光的味道,他“咩咩咩咩咩”

表忠心道:被晒黑了很好,白色的皮肤有股奶香味,现在的皮肤有阳光的味道,像是、像是炙肉!

莫文远的脑门上挂了黑线:你这比喻不如不说。

王玄策好奇道:“大郎何故不入佛门?”

他即便是在天竺都受到了尊重,一些法师在与莫文远交谈过后说他佛法精深,佛性浓厚,非常人可比。

他们这些同行之人看他背诵经文使用降魔杵信手拈来,都接受了莫文远会入佛门的设定,不入才奇怪。

莫文远语重心长道:“入了佛门,就不能杀生了,也不能吃肉了。”

“天下那么多羊、猪、鱼等我烹饪,怎能弃之不顾?”

想想他做的猪肉脯,王玄策的表情变得很严肃。

“也是。”

不能做荤食对莫文远来说太残忍了,对他们来说也太残忍了。

梵衍那国出产棉花不少,富庶的人家勉强能买足够的棉花,他们并非用棉花做填充物,而是像用亚麻一样地用棉花,搓起来做成丝线,纺织。

这种使用方法无甚问题,在后世全棉的材料依旧很普及,但以莫文远浅薄的思想来看,与其织布还是直接做棉衣更加得用,能抵御风雪,花的棉花又比织布少,何乐而不为?

他直接花钱买了棉花,此物并非食材,无论是莫文远的生活常识还是厨神系统都无法告诉他棉花的产量质量应该是多少,他眼瞅着觉得自己收的棉花质量勉勉强强。

西天取糖的同行人虽都是男人,却也有会量体裁衣的,其他人不说,寺庙内的僧人是肯定会的,就譬如慧空,是裁衣服一把好手,他根据莫文远的吩咐做了一身成年男人堪穿的袄子,雪白的棉花是夹层,填充在两片布料间。

他有做衣服的经验,看见棉花后,直接将它们揉成团摆成了衣服的形状,最后干脆利落两边一封,一件简单的棉衣就做好了,只花了一点点时间。

莫文远为了感受棉衣的温暖,先穿上。

此时天气已变得寒冷,他也穿上了兽皮袄,脱下皮袄还打了个寒颤。

衣服才穿到身上时没甚感觉,等寒风吹过后温度才一点点上来,莫文远身量挺高,但身型高而瘦,被大棉服裹在其中,像是披着棉被出门的冻死鬼。

他心道要是有羽绒被给自己披着出门就好了,不过没有羽绒退而求其次选择棉被也很好。

他在用体温把棉服捂暖之后恋恋不舍地脱下来,递给王玄策道:“王大夫,穿上试试。”

有莫文远先把衣服捂暖,王玄策穿上时就是有暖意了,秋日的凉风一阵接着一阵吹,他却丝毫不冷。

“竟比蚕丝暖和多了,便是寻常羊皮叠在一起,也没此衣暖和。”

没钱的穷人常用破麻布还有低品质的蚕丝填在袄中,它们的温度自不用说,填的再多穿上也很冷,同样作为填充物,白碟子甚妙。

而且看梵衍那国河岸两旁大量种植了白叠子,就知道此物是可以大量种植的。

“甚妙!

甚妙!”

他感叹道,

莫文远却道:“有一事我却不知。”

他道,“白叠子在天竺堪种植,然而大唐之田地多雨水丰润,与天竺很是不同,我就担心它在东土种不活。”

王玄策听后思考,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但他又道:“便是在南方雨水充沛处种不活,西北还是可以看看的,就譬如凉州城,雨水土地都与天竺相仿,实在不行就到凉州等地种植此物,若是产量高了还可以养活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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