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23章 同庭春色(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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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陈愿是和夏小叶一起回去的,两人慢慢踱步回去,她忽地开口,“今天食店里头也吃兔子,我们去买点酒。”

“酒?”

夏小叶是真的震惊,忙看她,以为她说错话了,大白天的喝什么酒,要是到时候喝醉了,那不就是耽误生意。

“对呀,吃炙肉就得配酒而食,放心我要买的不是烈酒,只喝一两口并不会醉的。”

祝陈愿不再多言,而是拉着夏小叶进了一家酒馆,买了两瓶同庭春色。

这酒是用熟透的橙子酿制而成的,里头还有完整的橙瓣,得煮着喝,喝时往里头放一瓣橙子,味道清爽又解腻,配炙兔吃刚好。

夏小叶没有生活情致,自然无法理解为何吃兔肉就要配酒,喝点白水解渴不好吗。

祝陈愿没有多言,回到食店等处理好的兔肉送来,让夏小叶升起个大火盆,烧到炭火微微发热,不要有火星子即可。

她将兔肉切成小块,让叶大娘用油纸包好,放到火盆里用灰盖住,煨热到里头的兔血都干透为止。

再拿调料和油醋汁涂抹兔肉,拿铁签子穿起来,放到烤架上烘烤。

等待的时间就先煮酒,酒经过加热后香气从锅盖中溢出来,浮在整间屋子里,浓浓橙子香让人着迷。

叶大娘年轻的时候也会小酌几杯,她轻嗅酒味,露出个笑容来,“同庭春色十几年了都还是这个味道,小娘子是在古家酒馆买的吗?他家的百花春色也很好喝,酒味极其醇美。”

“就是上他家买的酒,百花春色不适合配肉吃,它得单喝配个清雅点的小菜。

同庭春色拿来就炙肉吃刚好。

今日天色尚早,小叶来食店也快一个月了,干脆趁这个日子,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上喝点。”

祝陈愿端起酒碗,她烤的肉刚好够三人吃,剩下的等有人来了再烤,厨房火都给扑灭,就不用人一直坐在这里盯着。

“那敢情好,我也很久没喝过酒了。”

叶大娘第一个表示同意,夏小叶没喝过酒,有些犹豫,却被两人拉着上了楼。

二楼很宽敞,分了好几个隔间,祝陈愿专门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能看到街景。

她分别给叶大娘和夏小叶的酒杯里倒了一半的同庭春色,又对有负担的夏小叶说道:“喝一两口不妨事的,这要是能喝醉,我也不会在青天白日请你们喝。”

夏小叶点头,三人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动,摇晃着映衬三人带笑的脸庞。

祝陈愿抿了一口同庭春色,里头淡黄的酒液漂浮着完整的橙瓣,入口橙子味浓得像是枝头新鲜的刚摘下来一般,得过很久才能品到那藏在里头的酒味。

连夏小叶喝的时候都说,“这不像酒,倒像橙子里头的汁。

剩下两人都笑起来,呼出去的气都是橙子味道的。

桌上还有一盘堆叠得很满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红色的脂肪散发着来自烘烤后的香味。

祝陈愿直接拿握住铁签子,上嘴撕咬顶端的炙肉,层层分裂的肉丝,终于在进嘴后分开,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气扑鼻,焦而酥,鲜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

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进到酒馆里头就出不来,换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馆里。”

叶大娘打趣道,几人又一同笑起来。

“想喝酒就随时去买上一壶,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说过,亏什么也别亏待嘴巴,不然睡下,想着白天没喝过的酒,夜里都睡不安稳。”

祝陈愿此话一出,大家又是一阵笑,清脆地跟琴弦调音似的。

几人也说不上来为何要笑,就是觉得赏着外头的街景,有微风从脸颊拂过,在青天白日喝着小酒,共吃一盘炙肉,就是无比畅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还要笑得鲜活热烈。

几人吃完炙肉和酒下来不久,祝清和进门就闻着味了,他不喜欢同庭春色的那种果味,反而喜欢烈酒烧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颗不安分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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