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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姆猜得没错,阿实木仍旧打的是攻城的主意。
其原因有二,龟兹城里财宝无数、粮草成山,而且城墙坚固,易守难攻,若能以此为据点,便可跟大唐军队形成长久的对峙态势,即便是过冬,也无所畏惧。
这样就为这场战争,至少争取到了十个月的时间,不会再重蹈颉利的覆辙。
其二,他已经观察到,龟兹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如果不是飞鸽传书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傍晚之前一定会拿下。
虽然被他们守了下来,但是突厥本部骑兵毕竟没有动手,如果本部骑兵参战,也许昨日就拿下了。
探马来报,大唐只派来了八千人,长途奔袭之下,这八千疲惫之师,能有多少战斗力还要打一个问号。
从以往与大唐交战的经验判断,一般同等数量的骑兵,突厥胜的几率要占比找过百分之八十。
而如果双方都是精锐,则突厥骑兵必胜。
除非是大唐骑兵精锐,对上普通突厥骑兵,那么大唐骑兵才有胜的可能。
当然这指的是双方硬碰硬的硬实力,如果算上谋略,大唐方面还要更加几分胜算。
综合所有层面的考虑阿实木才做出了,一面分兵抵御唐军,一面攻城的决定。
城头上,莫哈姆仔细看着突厥人的军营,见他们忙乱不堪,不知要搞什么名堂。
“是不是要逃啦?”
旁边的侍卫猜测道,说完,忍不住欢呼起来道:“太好了!
他们终于要撤了!”
“不像,撤退不会这么大动静。”
莫哈姆缓缓摇头道:“看起来,像是在准备做些什么。”
“莫非,他们还不死心?!”
侍卫被泼了盆冷水,一张脸登时皱了起来,这些天他虽然一直坚守在莫哈姆身边,没有亲历战场,但精神上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夜里一闭眼就是尸山血海,白日浓重的血腥味让他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眼眶子都是黑色的。
莫哈姆正色道:“去吧乌思藏将军请来!”
侍卫应声,跑下了城墙。
盏茶功夫,一名神情沉肃的中年汉人,跟着侍卫来到莫哈姆面前,面无表情行礼道:“拜见国主。”
乌思藏,原名乌斯满,本是陇右三大马匪之一。
后来他投靠了高昌,随高昌王子来到长安,欲对李牧下手,被李牧使用手段整治一番收归账下,在攻打高昌的战斗中,他乘坐热气球炸城门,损了一条腿。
后来回到长安养病,但他耐不住寂寞,几次写信给李牧,要求回到西域。
李牧心中也觉得对他有所亏欠,便用机关术给他做了一条假腿,现在他使用假腿行走,若不知道的人,已经看不出和常人的区别了,但是如果作战,还是不行的。
回到西域之后,乌思藏很快聚拢了几千人,再度成为西域豪强之一。
他从未间断与定襄都护府的联络,这次他明着是接受雇佣,来帮龟兹守城,实际上,他也是奉命来到龟兹。
“乌将军,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不好意思。”
莫哈姆对乌斯满十分尊重,一直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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