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0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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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吃完饭,走出餐馆,天已经开始黑了,只剩天边还有一抹灿烂而斑驳的晚霞。

两人沿着江边的路往回走。

香山别墅区很大,也有很多出口。

周溯把渔歌带到他住的地方,渔歌就带他在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从哪个出口出去最近,哪里有小卖部,那条路离江边最近,那条路又离后山的公园最近。

“你怎么这么了解?”

周溯问她。

“刚来的时候经常迷路走到这边来,慢慢就熟悉了。”

渔歌看了下时间,“现在还早,你还想去哪儿逛?”

“去江边转转吧,凉快。”

今天比昨天热了不少,周溯现在已经出了不少汗,胸前已经湿透了,被汗浸湿的衣服紧贴在皮肤上,能隐隐看到凸起的胸肌曲线。

渔歌不小心瞄到了,脑子里瞬间蹦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食堂脱衣服的场景。

那身材,啧啧!

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渔歌,赶紧甩了甩头,在心里默念着:人家把我当兄弟,我可不能馋别人身子。

“走,我带你去沧浪桥,那边可凉快了。”

渔歌带着周溯朝沧浪桥走。

沧浪桥的另一边就是红枫别墅。

周溯远远看到那座桥,突然想起陆宴之前说的,他住渔歌对面,他赶紧祈祷千万别再撞上陆宴。

然而,人往往都是怕什么来什么——他们刚准备上桥,就看见桥上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手里牵着一条狗。

周溯:……“哟,真巧,你们俩大晚上的跑来这儿干嘛?”

陆宴率先跟他们打招呼。

“周溯刚搬过来,我带他逛逛。”

渔歌看着他手里牵的萨摩耶,“你来遛狗?”

“嗯。”

“它叫什么名字啊。”

“千岁。”

渔歌她很喜欢狗,尤其是大狗,小时候养父母也养了一条叫大头的大狗狗,小时候她很喜欢趴在大头的背上玩,再大一些就喜欢抱着它,把头埋进它脖间长长的毛毛里,那种感觉特别治愈。

可惜,后来养父母出事,她就和大头分开了,也不知道大头现在怎么样了。

沈家也养了一条狗,是只博美,但跟她一点也不亲,甚至看到她就会狂吠,上辈子她因此还难过了好久。

“我可以摸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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