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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又放多了。”
这个多是对于林娇言而言的。
“你真美。”
保养极好的手指抵住镜子,笑的极其傲慢。
“可就是糊了。”
镜子里的人画着精致的妆容,眉眼间不复外界镜头中才有的温柔,反而极其肆意张扬,染成大红的唇角微微翘着。
而与妆容不搭的,却是身上穿着的一套红绿大花的六十元打折地摊睡衣。
那是林娇言从夜市上淘来的,是她这个冬天最喜欢的一身衣服。
大棉的,保暖又厚重,但加大码的衣服很是舒服,且因为价格便宜还不用担心脏了怎么处理,完全可以穿一冬天,等天暖和了就当抹布用。
最熟悉林娇言的经纪人曾不止一次说过,林娇言此人,极其矛盾,但最适合做演员,因为她活脱脱就是一戏精。
林娇言本人也喜欢演戏,喜欢在舞台上的感觉,更喜欢把生活当童话故事来过。
可她又很懒,如果不出门,头发又能不痒,她可以一个月不洗头,衣服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
光脚,暴食,修仙,舒服到在床上跳大仙,邋遢的连亲妈都不一定想认她。
所以昨天回去陪着亲妈过了一个跨年夜就被赶出来了。
可惜,原本还觉得正好陪女朋友过个情人节的,结果到了现场却接到了个大惊喜。
☆、林娇言的女朋友洪兰是她的小粉丝,也是公司一个大股东心爱的娇弱小千金。
说的好听点,还是个心理有问题的娇弱小千金。
原本依照林娇言的性子和审美,不仅不想认识什么小粉丝,洪兰也不会符合她的审美,可架不住领导亲自找上门,拜托她去见了面,从而结下了这段孽缘。
对的,于林娇言来说,洪兰就是她的孽缘。
洪兰自小体弱,有先天性的心脏病。
平日里也算活泼开朗,可就是受不得委屈,毕竟家里有钱,父母又宠,便养成了一副天真,任性,无知,霸道,又自以为是的性子。
洪兰和林娇言的交往并没有遭到一点阻碍,可以说从她们认识,到交往多年,主要操控她们之间联系,和感情存在的一直都是洪兰。
不过如果说两人之间,林娇言多被动也不正确,感情里,肯定需要两厢情愿才能算的上是情侣。
洪兰想认识她,洪兰喜欢她,林娇言其实是可以拒绝的,但——谁叫她想出名,想火,所以她们也算是正常交易?可如果一点不喜欢,只是单纯的交易,那肯定不可能。
洪兰比林娇言小八岁,今年分手也才二十三岁,还处于女人最美好的年华。
而林娇言却已经三十一了,哪怕她保养的很像二十来岁,可在娱乐圈年龄是公知的,她近几年哪怕公司还捧着她,也渐渐不如新出来的小美女们了,甚至出个门都时常被孩子们叫阿姨。
所以洪兰会和她分手,林娇言也是一直能猜到的,只是,因为被一个男的撬了墙角而分手这事,就真不值得林娇言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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