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三十二节征于色发于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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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太子,一个早熟的十二岁的少年,虽然心里的抗拒意念越来越强烈,却没有表现出来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有一天我也会如此!”

这句话听得云烨心里直发凉,有一天,这一天是什么时候?造反的时候?吾若为帝,当肆吾欲,若有臣下谏,遂杀之,杀五百,岂不定?这句混账透顶的话彻底葬送了他,也葬送了他的帝王美梦。

古人就说了,堵不如疏啊!

恶念如同洪水猛兽是堵不住的,连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明白的道理,李二聪明一世怎么就弄不明白?眼前的少年谦恭有礼,风度翩翩,言谈举止高贵大方,有谁知道心里藏着一头吃人的恶兽?“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李承乾接着背:“人恒过,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

背诵完了,李承乾问云烨:“烨子,你也认为孟子的这些话是对的?”

不理会他眼里的绝望:“当然是对的,非常适合对别人说,比如,我现在就可以对你说。”

他眼睛一亮,云烨知道他听明白了话的含义,只是以后李承乾嘴里边嚼着鸡腿边对别人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类的话,云烨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教会李承乾对别人说这句话的。

大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不是天生的圣人就不要遵从书里关于人应该怎么做的描述,那是文学作品,是用来教育人的,只能说它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赞扬书里描绘的美德,甚至偶尔出现一个圣人我们可以顶礼膜拜,把他的美德一代代传扬下去。

知道正确的路,不一定要走,要是大家都沿着一条路走,那条路会不会出现堵车的现象?这个时候走远路的家伙说不定比你还先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而你堵在路上只能可怜的用塑料袋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雷锋是圣人,我们都在学习他,甚至听说他的精神在美国也很有市场。

能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刻意的那么做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畴,说不定还会引来恶意的猜想。

这就是云烨做人的底线。

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解决了困扰他多时的心结,虽然还有一点迷茫,但精神很不错。

知道他这种满肚子鬼主意的小屁孩现在需要自己想想,正要给他这种思考的空间时,一阵雷鸣般的咕噜声传来,程处默恶狠狠的看着两个打哑谜的白痴,早过午时了饭还没吃呢。

东宫的内侍,属官快疯了,大唐太子殿下,大唐侯爷,大唐小公爷三人脱掉外袍,只穿着紧身的衣裤跑厨房里捉了七八只鸡,小公爷在杀鸡,侯爷在拔毛,太子殿下在弄火堆,满脸烟灰都快认不出来了。

不好,侯爷又找来一把锄头在刨地,太子殿下在活泥,他们要砌墙吗?还吩咐找来包东西用的荷叶,云侯爷在鸡身上裹泥巴,然后埋到火堆里,要火化这几只可怜的鸡?他们在喝酒,还好,是葡萄酿。

冬日的寒流被篝火驱散,阴霾的天空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晴空,东宫花园里三个贵族少年坐在石头上就着一个罐子在喝酒,不时互相殴打抢夺一番。

累了就靠在老树根上喘口气。

“这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回头就算被母后责罚也值了。”

不胜酒力的李承乾脸上红仆仆的嘟囔着嘴说。

“屁话,还一辈子,你还是嫩芽,花苞都没吐就说七老八十的话,你觉得你惨?等到你在史册上煌煌留名的时候就不说这话了,不过陛下注定会成为千古一帝,你压力好大哦?”

“强爷胜祖,俺老爹就是这么教我的,俺就不信会超不过俺老子,成乾你就该有志气,我大唐周边全是王八蛋,咱一个一个砸碎它,砸了这么多的王八蛋就不信超不过老一辈。”

程处默从云烨这里就没学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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