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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
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
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
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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