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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多数兔妖不会露出兔耳朵和兔尾巴,因为他们都能够保持完整的人类形态,只有像阮可可这种天生就没办法收回兔耳朵的,才会不得不把兔耳朵和尾巴露出来。
当然也有一部分兔妖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可爱,主动露出兔耳朵。
“秦哥牛掰!
你这样的兔妖,肯定是最抢手的,说不定这一趟还能勾几只雌兔子回来。”
周照然兴冲冲地说。
他就是看不惯阮可可,阮可可让他秦哥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在得知阮可可就是当初他让秦朗带回去的兔子时,周照然更加后悔了。
当初他就该把阮可可给做成麻辣兔头,怎么会想到让他英明神武的秦哥拿回去养呢?
养着养着,这兔子就养到了床上去,他这是相当于给自己找了个嫂子。
兔子都.骚,说不定背着他秦哥找了多少个相好。
秦朗睨了他一眼,周照然就闭嘴了。
周照然憋着闷气:你就护着他吧,等他给你脑袋上戴绿帽了,你就知道什么叫忠言逆耳了。
兔妖的地盘还保持着最原始的模样,这里大多数兔子以农耕为生,地界里多山,云雾缭绕。
秦朗应聘了族长的管家,族长采用的招聘形式是擂台比武。
秦朗身手好,几十只兔子都被他打趴下了,收获了台下许多雌兔子的青睐。
族长是见过秦朗的,可是族长的记性或许不是很好,加上秦朗的模样变化太大,族长并没有认出秦朗。
族长居住的地方是一个三层的木楼房,全都是用木头做的。
族长把秦朗带到阮可可的房间时,阮可可一下子就掉了眼泪。
饿瘦了的兔子一下子就像见到胡萝卜一样,盯着秦朗,他没喊秦朗的名字,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秦朗就知道,阮可可在想他了。
族长出去后,秦朗捏了捏阮可可的脸,阮可可笑得很乖,他说:“狼大人,带我走吧,以后我给你种胡萝卜,每天都给你做胡萝卜吃。”
秦朗脸上的笑僵在脸上,他说可以带阮可可走,不过有个条件,阮可可问是什么条件。
秦朗说:“不要再给我做胡萝卜。”
阮可可有点难过,尽管知道秦朗不喜欢吃胡萝卜,但他最喜欢胡萝卜了啊,喜欢的东西自然想要给喜欢的人分享。
秦朗舍不得看着兔子难受,低头吻了吻兔子干燥的嘴唇:“一个月最多只能做一次胡萝卜。”
阮可可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了,只要他把胡萝卜做得丰盛美味,狼大人一定会爱上吃胡萝卜的!
阮可可身上很甜,秦朗强制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怎么带兔子出去的问题上,才勉强能够不受兔子的影响。
族长派了不少人手看护兔子,光是阮可可居住的这一层楼,在楼梯口就有十多只兔子。
这些兔子都不是秦朗的对手,毕竟兔妖里鲜少能够有像阮可可力气这么大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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