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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寒暄后,菜品被逐个端上桌。
因为一直想着池璟的事,他吩咐人安排餐品时有些心不在焉,没仔细审核菜单,如今竟然看到一碗冒着热气的红汤被装在浅而大的瓷盘里端上来。
“哦,borscht,永远的经典美味。”
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鼻头耸动一阵,刚要拿起银勺品尝,抬头看见盯着罗宋汤没有动作的沈凌夏,有些困惑。
“沈总?”
“哦,我最近有些犯胃病,忌口比较多,您先请。”
沈凌夏微微一笑,把自己的盘子推到一边示意侍应生收走,对对方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
凌禾峰的拿手好菜就是罗宋汤。
不是因为食材方便便宜或是容易烹饪,也不是因为酸甜香浓的口感。
而是因为姜鹤当初在酒吧里偶然提过,自己最喜欢的菜就是罗宋汤。
凌禾峰就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好像觉得只要做出好喝的罗宋汤就能吸引到姜鹤忘记沈厉峥,回心转意般出现在自己身边,因此在他记忆有限的童年,凌禾峰最常给他做的菜就是罗宋汤。
原先他是很喜欢番茄的,也很喜欢那种酸甜浓郁的口感。
但是任何佳肴都经不住日复一日的重复,更何况有时他甚至一日三餐都要被逼着喝,凌禾峰甚至会在他喝不下去时掐着他的下巴把罗宋汤灌下肚子,嘴里念叨着“你怎么能不愿意吃她最爱的东西……你还是不是她的儿子?”
。
实在灌都灌不下去的时候,他会把他关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黑屋里饿上一整天或者更久,直到他愿意继续喝完自己做的汤。
所以他渐渐滋生了一种恨。
不仅仅对于罗宋汤这个东西,更多的是对所有让他的童年时光如此悲惨的人的刻骨的恨。
当然,他的童年也并非完全暗无天日。
在他五六岁,长到上学年纪的时候,姜鹤的母亲姜瑾,也就是他的外祖母经常在周末偷偷瞒着查尔斯从纽约飞到芝加哥来看他。
她会时刻叮嘱凌禾峰必须保证自己的教育,会带他去博物院或者科技馆,在密歇根湖畔散步野餐,也经常去听音乐会和各类歌剧。
那个两鬓斑白却永远笑的温柔优雅的妇人对他来说就像是天上的太阳,他的心只有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开始像个活人一样扑通扑通地跳,会有种浑身凝固的血液都开始流通的感觉。
但后来,他的太阳被夺走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姜鹤在国内诞下一对龙凤胎,毫无疑问是沈厉峥的种,但其中的男孩似乎先天身体不太好,当初差点死在医院里没能被抱回家,后来在他们全家的细心呵护下长到五岁,却又生了一场大病进了重症监护室。
姜瑾也因此和查尔斯一起匆匆回国,经常在那里一住就是好几个月,只为了照料和陪伴那个体弱多病的,像是脆玻璃做的小崽子。
当时还叫做凌夏的他不太明白为什么,但是能够明显地察觉,自从姜瑾和那个叫做沈陌遥的小崽子有所接触后,就彻底分了心。
她仍然会抽时间在周末陪自己玩,频率却少了很多,也经常无意识提起他那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唇角往往含笑,甚至还当着他的面写给那小崽子的回信。
她变了。
变得不再是照耀他一个人的太阳。
所以他要如何才能不恨沈陌遥呢。
更不要提在三年前……
是他亲手害死了姜瑾。
他夺走了自己的太阳,又更进一步直接将她熄灭了。
所以沈陌遥本来就最该死,甚至死不足惜,本来在他的计划中还要再折磨上他一阵才叫尽兴。
饭局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沈凌夏开车回到公寓,打开微博却发现先前关于“池璟即将成立娱乐公司”
的新闻已经完全消失了,互联网上没留下一点痕迹,仿佛昙花一现,又仿佛是自己的幻觉。
沈凌夏细长的眉头反而紧紧皱起来。
这样的出手力度,只可能是池璟的什么人亲自下令肃清舆论爆料。
那就恰恰证明,这一切是真的。
不仅是真的……恐怕池璟还对这个所谓的新公司格外上心,才会做到在正式宣布前不想看见任何一点流言蜚语,直接出手清理了相关八卦报道。
要知道池璟这种吹口气都能让国内的天空阴云密布的大物集团,此前可从来没有在国内开过任何娱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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