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五一七小说】地址:https://www.5117link.com
“吹吹人间发财风,填我十万八千梦”
,程乐言那一晚睡得极好。
他睡别墅的主卧,床也就是植物人老攻容妄之从前的床,很舒服,床品又轻又亲肤,温度湿度适中,程乐言醒来后只觉得像是陷在棉花里,完全不想爬起来。
系统超惊讶:【现在才五点!
宿主你怎么五点就醒了?】
程乐言:【昨天那小说还没看完嘛,那不得在今天上班之前先把书看完。
我记着这事儿,生物钟就会叫醒我。
】
系统:【……宿主你对工作也太认真了一点。
】
程乐言:【那是。
我做过六个销售岗,全部都是销冠,全部都是第一天就把产品信息都背下来啊。
统子爹,你以为销冠是那么好当的啊。
】
系统:【宿主你可别叫我“爹”
了,我好怕折寿哦。
】
程乐言“哈哈”
一声,赖了两分钟床,就爬起来去洗漱了一下。
末了靠在沙发上,手捧金苹果,继续去读那本《囚爱》。
翻过最后一页,程乐言只觉得脑子嗡嗡的。
这书里的逻辑就理解不能啊!
反派哥为什么喜欢主角受,就因为“他笑起来阳光灿烂不做作,仿佛聚集了世界上所有的生机”
吗?
反派哥为什么不好好追人,反而笃定了主角受肯定不爱他,折磨来折磨去的?这反派配置也是个高富帅,真要好好追人说不准有戏啊?
反派哥还是个烟鬼,作者一直描写他拿烟的手多帅云云,可是抽烟的人牙会黄诶,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再有就是,看完小说之后,程乐言实在很难把书里那个法制咖反派哥,和昨天见到的软软甜甜的幼崽,联系到一起。
濯濯以后会变成那样?
那样???
你这是基因变异了吧你!
就比如书中关于“程乐言”
结局的那段描写,原文是这样的:
【容寄时走进房间,夹烟的手指随便朝个方向指了指:“弄开。”
助理走上前去,掀开了一块遮光油布,露出了下面的狗笼。
狗笼里恶臭熏天,脏污四溢,有团不成人形的东西瘫倒着,一动不动。
助理掩鼻凑近了看看,道:“容少,的确是咬舌自尽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