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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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瑶拾起一小截树枝在沙地上画了几笔,下一眼,她看向了宋戈,“碑上都有这个字。”

宋戈歪着脖子辨认了几秒:“万字?”

万家人?

***

“豁,还真有。”

林小玲的手电电量不是很足,一开始也没想着会走这么久的夜路,原本她是打算带人到了枫树鹿场宿舍楼,记下路线,第二天就出发的,可没想到金瑶比她还着急,连夜赶路不仅让人疲惫,还容易让人眼花。

林小玲再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她的硬底鞋踩在厚厚的泥地上,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犹如星盘一样的坟头。

她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下。

这泥地很软,软得有些不像话,她之前在福建的时候去过漳州土楼,有个小有名气的景点就是一座建在沼泽地上的土楼,人在土楼坪前跳的时候,还能感觉到地面在晃。

她很小的时候去玩过,才跳了一下就吓得要死,倒是她妈妈,看着她哈哈大笑,还拉着她的手不停地跳。

脚下也是沼泽?不至于吧,谁会把祖坟建在沼泽地上

林小玲有些不敢走了,她不怕鬼神,也不怕黑,她怕脚下软绵绵的这种感觉。

“宋戈,你过来看。”

不知什么时候,金瑶已经走到这坟堆中间,她朝着宋戈招手,像是示意他过来。

这万家祖坟原本也是个开阔的地界,加上村子里的万家人多,逢年过节,尤其是过年和清明,多多少少都有人来打理坟地,换个贡品,拔个杂草,擦擦碑文,理所应当。

可看着这几十座坟头长出的杂草,估摸着是很久没有人来了。

老人们总说,坟地里的草木都长得特别好,它们的根都扎进了棺木里,专门吸死人身上的血和肉。

在坟地里种下一棵树,往往会比别的地方长得更快更茂密,所以很多走山的人看到一处风水不错的地界上长满了草木,而且比周围的树木更加高大,都会选择绕路,尤其是黄昏时分,宁肯多走几十里,也不会从中穿过。

风水好,易安坟,草木兴,葬死人。

老话总是有道理的,不过金瑶不怕。

“你过来看这个。”

金瑶拨开齐膝的茅草,茅草带刺,易割手,可金瑶却全然不顾,她指着茅草丛里一截一臂长的棕黑色鹿角对着宋戈:“是知纹的鹿角,一定是他的,他就在附近。”

“你的……。”

宋戈一个“手”

字还没说出口,金瑶又用双手捧着这截鹿角小心翼翼地说:“他应该是很痛的,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如果老薛说的那个故事里,万家人带回去的真的是知纹的鹿角,二十年过去了,他的鹿角肯定不止这么多,一定还有。”

“是,是还有,肯定还有。”

宋戈憋着气顺着金瑶的话往下说,右手却在背包侧面的应急袋里掏出一小管液体创可贴,他瞟了金瑶一眼,直接拽过金瑶的袖子,把她的手拉到自己跟前,霸王硬上弓似的直接把药膏拧开往她手指头上蹭,“你不是山神吗?你不是厉害得很吗?那你知道在野外伤口不及时处理会感染的吗?”

金瑶先是缩了缩手,瞧着宋戈这副样子,反倒是松下劲儿来,任凭宋戈折腾,只是跟着笑:“你也太紧张了些,不过是几道小伤口罢了,回头用水洗洗就好,再者说,我若是想愈伤,吃点东西就好,我倒是有点想吃棉棉买的薯片了。”

棉棉棉棉,金瑶这几天不是喊“棉棉”

就是唤“知纹”

,也没见到她对自己喊个什么昵称出来。

“这坟堆挺老的啊。”

林小玲不想一个人留在原地,加上她手电筒光亮不足,还是半抹黑地找了过来,她不想表现出自己害怕的样子,还装模作样地用手摸着石碑的边缘,碑上爬满了藤蔓和杂草,背光处的碑面全是青苔,她昂头,装作出一副淡定而随意的样子,“我看最近一个坟是九零年埋的,特别简陋,土堆都不如人家的高,之后都没新坟了,应该是这风水不好,早就被人弃了。”

林小玲一边说一边走到俩人之间,她看了一眼金瑶扒拉开的茅草丛,手电筒的光一朝,那犹如树杈遒劲弯曲的鹿角散发出神秘幽深的光。

“这是什么?”

林小玲很好奇。

“你找鹿神找了这么久,不知道这是什么?”

金瑶这是在故意反问。

林小玲弯腰又看了一眼,皱了皱眉:“这是鹿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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