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291章 委鲁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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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将军是他五个成年儿子中,武力值最强的老三哲别。

二十五岁的哲别,原名阿尔斯楞。

因其高超的箭术在汗国赫赫有名,因此被国主赐名为哲别(意为神箭手)。

哲别骁勇善战,十四岁就随父兄上战场。

但,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在汗国扩张的各大战斗中,每次攻下一个西域小国或部落,哲别最爱干的事就是赶尽杀绝。

死在他手里的无辜人有数十万,堪称“杀人狂魔”

他不仅在战场上嗜杀成性,战场外还色胆包天。

去年那一场圣战之所以没有他的位置,就是因为他三年前在王都强了一位贵女。

并在对贵女用强的时候,不小心害了人命。

该贵女在家中很是受宠且身份不低,是白帽和卓(宗教首领)的亲侄女。

这件事情闹得很大。

最后,哲别赔偿了女方家族一千只羊和三百头骆驼,本人受了一百鞭鞭刑,还被判了三年劳役。

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哪怕同样是贵族。

女人没了一条命,男人却可以通过钱财免去死罪。

去年圣战时他的劳役还有几个月才结束,服劳役的人哪有资格参加圣战?今年老将军哈斯巴仁这个年纪还请战,未尝没有想让儿子哲别戴罪立功的意思在里头。

哈斯巴仁虽然任人唯亲,但也懂得人尽其才。

哲别悍不畏死的脾气最适合做先锋;做事细心、情绪稳定的老大莫日根最适合统领后卫营,并同时监管辎重兵。

但他最看重的,却是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格。

苏日勒格骑射功夫在同龄人中也是佼佼者,最重要的是他还非常爱学习。

他不仅能领会四圣书的精髓,更是为了汗国东征中原的计划,七岁就拜了一个被商队掳到王都的汉人秀才为师。

现在,他的官话说得与汉人别无二致,谈起兵书上的三十六计更是头头是道。

马背上的民族,其实最不缺的就是勇士。

又勇又谋的人,才是香饽饽。

尽管家里上战场的儿子已经有两个,哈斯巴仁为了让小儿子有更多的实践机会,也把他带了来。

行军路上就让他和中路的弓骑兵们,共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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