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1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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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行的人能看出来,那是天下第四,名曰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持剑即认人,能握有这把剑的,全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唯有满庭芳的剑仙,阮秋水。

一身白衣,戴白色斗笠,配一柄通体火红的求凰,其实也好认得很。

只是熟悉他的人就能知道这人其实是个性格恶劣之辈。

很不幸的,宋珩之就是那全九州都为数不多几个的幸运儿之一。

“怎么,还在想你那个琅琊的小子呢。”

白衣人轻笑一声,指尖敲了敲剑鞘,语气玩味。

闻言,那黑衣的清秀少年原本冷淡的面色不自然了一瞬,轻咳一声。

这正是被燕九在南诏捉拿归家的宋珩之。

而身边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白衣人,也正是那代表满庭芳来盛京赴宴的剑仙阮秋水。

“真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阮秋水沉吟了一下,“啊,对,养儿不防老。”

宋珩之:“……”

“真是的,好不容易养大了的宝贝。”

阮秋水还在意犹未尽地喋喋不休,“全满庭芳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就这么千里把自己送到盛京来,来赶着倒贴给人当媳妇。”

宋珩之:“……”

“唉,我要是燕九,我都气死了。”

阮秋水意有所指,刻意拉长了语调,“可是燕九偏偏遇到什么事都那副死人样子,一点意思都没有。”

宋珩之:“……阮叔……”

咱能不这么幼稚么?

“唉我说小珩之啊,你改天把那小子带回东川的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一定要看看燕九是个什么表情。”

阮秋水不由分说地替宋珩之做好了决定,“我还不信了,他嫁儿子都那副死人脸。”

宋珩之:“……”

“等一下……”

阮秋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咱是嫁还是娶?啊,你这……我问也白问,怎么看也不像娶的。”

宋珩之:“…………”

他就不该跟着阮秋水来。

在他爹爹特地召回阮秋水的时候他就该想到的,这位剑仙实在是个不着调的,几年也不回满庭芳一次,平日里总不知道在哪一处风水宝地忙着游山玩水仗剑天涯,活得潇洒极了。

要不是此次满庭芳必须出个人赴宴且燕九不想去盛京,这位大仙又要不知什么时候能回一次东川。

“……你是我这边的人吧?是吧?”

宋珩之失语道,这位剑仙真是有辱剑仙之名,也白瞎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

他真不懂这位剑仙是如何顶着一张倾国倾城、不输于美人榜上任何一位的脸,说这么违和的话。

“那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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