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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奴们都会随身带着擦鞋布和鞋刷,因为我随时可能让他们跪在我脚底下给我擦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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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高高在上的宝座上,头和背紧贴在宝座舒适柔软的真皮纤维上,闭着眼睛,享受着脚底下奴隶们的服侍,享受着回荡在耳边高雅音乐与我高贵灵魂的碰撞交融,享受着周五温暖美丽的晚霞映到车窗里那美好的半小时时光。
而对于跪在我脚底下的那些家奴们,这段时光恐怕就没那么美好了,一是因为这帮粗俗的下等人里面卑贱丑陋贫穷的灵魂根本无法欣赏如此曼妙的阳春白雪,二是因为他们精神要高度集中,随时听候我的命令,小心翼翼地伺候我,稍有怠慢,毁了我的兴致,后果可想而知。
在这里,优雅从容地享受财富与尊荣带来的美好时光,仅仅是我们贵族的专利与特权,至于那些下等的平民和贱民,他们生命唯一的价值,就是卑微地跪在我们脚底下,被我们奴役,被我们驱使,没日没夜地为我们做苦工,来供给我们贵族奢华安逸生活所需的一切。
车驶上了山,山上是一长段蜿蜒的林荫柏油路,路两旁的绿树繁茂交织,形成一个绿色的穹顶隧道,夕阳从枝叶的缝隙照入一道一道温柔的橘色光芒,倒映在路边上,与树影契合在一起形成一片一片斑驳的美景。
旁边一条小溪,沿着路向山下流淌,水声潺潺,美妙清幽,清澈见底的水流在夕阳的映射下,如跳动的水晶,这小溪时不时地形成各种形态的大小瀑布,婀娜多姿,曼妙多彩。
溪水的源头,是位于山顶的一片大湖,如明镜般倒映着夕阳与晚霞,偶尔有白鹭划过水面,打破湖面的娴静,它们又展翅长空,与晚霞交融,宛如一幅桃花源一般的水墨画。
山路的尽头,是一片欧式宫殿风格的园林,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秋鹭宫”
了。
这里本是前朝皇室在京师南郊的行宫,共和以后,成了我们贵族聚会休闲的高端私密会所,只有贵族家庭成员才能成为会员,除了会员以及会员所邀请的客人以外,任何人不得靠近。
秋鹭宫里面有大大小小殿宇楼阁二十四座,我们今天要去的汇鑫楼就是其中一座,位于山顶大湖的旁边。
李叔一行今晚就在这里下榻,明天就启程返回我们申家的庄园了。
汇鑫楼是一座四层罗马式公馆,正门是在二楼中间开启的,由左右两条匝道和中间宽阔的大理石阶梯和地面连接。
我们的车从一侧的匝道直接开上去,停在正门前。
李叔和家奴们先下车,将红毯从车的门口展开,和正门上的红毯相连。
然后李叔恭敬地打开后车厢的车门,家奴们跪伏在红毯的两侧迎接我下车。
我把脚从阿建背上放下来,只见阿建在我脚前一动不动,这贱奴才竟然睡着了!
我就像踢球一样狠狠地冲着阿建的头踢了一脚,把他踢下了台阶,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我一脚踩住他的丑脸,使劲地用我皮鞋的鞋跟碾压。
“低贱的奴才,谁给你那么大的胆子在我脚底下睡觉的!
别的奴隶都在我脚下精神高度集中,随时听候我的命令,只有你,竟然敢偷懒睡觉!
你不是喜欢睡觉吗?那本王子就成全你,一脚踩死你这下贱的蛆虫,让你永远睡下去。”
说着,我又冲着他的脸狠狠地剁了三脚。
他突然醒悟过来,他的丑脸已经被我的皮鞋踢变形了。
由于他的贱嘴被我的鞋跟压在下面,他现在说话就像是嘴里含着一双袜子一样:“贱奴该死…贱奴该死…求…求求您,高贵的主人,求您高抬贵足,饶了俺这一次吧,俺真的知道错了,下回再也不敢啦,求求您,尊贵英俊的王子殿下,求您贵人不计贱人过,不…不对,俺连贱人都不如,俺就是您脚下的蛆虫!”
他在我脚底下苦苦哀求着…
“哼,蛆虫,好肮脏,好恶心,你这贱东西把本王子高贵洁净的鞋底都弄脏了,一会还要找个奴隶给我擦干净!”
我抬起脚,冲着阿建的脸又踢了一脚:“滚远点,低贱肮脏的东西!”
阿建立马灰溜溜地爬着下了车,头俯伏在车门正下方的地毯上,想让我踩着他的头下车,像当初上车一样。
不过,我直接跨过他的头,踩在了地毯上下了车,根本没有理会跪在地下的阿建。
我仍然高傲地昂着头走在红毯上,而阿建就像一条丧家之犬,流着悔恨的眼泪,垂着头默默地跟在我鞋后面爬,他肮脏丑陋的脸上还有我鞋印形状的淤青。
我走到了门口,走上了门前的两阶台阶,转过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在台阶下面跪爬过来的阿建,阿建立马跪在那里不停地向我磕头谢罪求饶。
李叔过来劝我说:“少爷,今天是您开学报道的大日子,不要因为一个贱民奴才破坏了您高贵的心情和兴致。
况且阿建也知道错了,这次就算是给他一个教训。
阿建还是有做奴隶的天赋的,只是需要常常调教和打磨,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他吧。”
其他家奴也跪爬过来为阿建求情。
其实我也不是真生阿建的气,只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毕竟我是他高高在上的主人,而他不过是一个被我踩在脚下的奴隶,我就是要让他清楚地知道我对他的灵魂和身体有绝对的掌控权,让他清楚地知道我要的不仅仅是他对我的崇拜,还有他对我发自内心的敬畏和绝对的服从。
“阿建,你这贱奴才知道错了吗?”
我用贵族的威严对阿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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