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小说

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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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的剑谱现如今放在师父的铁箱子里,我特意这几年没收拾,上面落了厚厚一层灰。

我把真的紫云剑拿出来,藏在了烧火房的炉灶下,装成不识货的人拿它去当烧火棍。

当然,假的紫云剑也不能带着,就那三叉戟一样明目张胆的破造型———不是我说它,这设计得完全不符合力学原理嘛,流线型结构才能减少物体在运动的时候减少空气的摩擦并增速———不过扔了也可惜,又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索性把它扔进黄龙洞里。

那条吃了败仗的大蛇一见,立马宝贝的把它卷了放在原处。

emmmmm它开心就好。

小红在年初的时候就被我赶走了,我给了她一笔银子,让她去城里做点小买卖也好,回乡下种地也行,总比留在这里被马三娘一剑结果了强。

我收拾了所有的金银细软,卖了大部分的马,在客栈门口贴了张【低价出售】的字条。

“老板,您这是不干了?”

马三娘看着门上的封条,有点惊讶。

“嗯,魔教最近比较猖狂,前些日子还有人来吃霸王餐砸店,生意不好做,打算回老家嫁人了。”

临走前,我为了把剧本演得合情合理有始有终,在封条旁边又写了张告示:

【由于老板要结婚生子,所以低价售楼,有意者请飞鸽传书到……】

我想了想,提笔写了个地址【奔雷山庄】

嗯,我cp家。

第8章7+

小时候的侠女梦,正在朝我招手。

我换下了襦裙,改成一套上下两件式的衣裤,又用发带扎了个单马尾,这样比较适合行走江湖。

外衫的袖口到手肘,露出里面被护腕绑缚的手臂,外衫的下摆也是刚刚及膝,颜色是淡青绿色,我觉得这颜色显得人很秀气,大概会很适合我这重来的青葱岁月,就是洗一次掉一次色有点遗憾。

我自认为自己穿着它又飒又美,参考下原主的审美,还买了一顶带面纱的帽子,往溪边一站,一看就是除暴安良的侠女,一身骄傲正气。

考虑到长途跋涉,我穿上一双有增高效果的厚底靿靴,背个包袱,提一纸点心,再拎上一把油纸伞,这就出发了。

去哪儿呢?

我琢磨了下,去百草谷吧。

百草谷位于十里画廊,谷主达墨是位风雅侠士,号称竹林居士。

谷主用现代的话讲,是个宅男,他刚刚成亲,如今新婚燕尔,好不快活。

原著中,我和这位谷主的关系相当不错,后期直接在住他家,蹭吃蹭喝外加练习左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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