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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逻辑也就很好理解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卫铿记录小本本总结:在特定情况下只要选拔人才在“德行”
上匹配,“人治”
是对“法治”
存在比较优势。
东方大一统后,秦法一世而亡,后世王朝不得不尊儒,给所有读书人套上跟随“圣人”
思想钢印,调高“治理者”
道德素质,推行人治。
因为大一统国家,不同地域差异极大,当时“法”
难以照顾到方方面面,因此“法”
有疏漏,这些“漏洞”
极容易出现“德不配位”
的治理者。
用“矛盾理论”
客观描述“法治”
,法必有漏洞”
,德不配位人上台必然会利用漏洞,仗法妄为。
在近古时代“法治”
占据上风时代,类似弊端现象很明显。
例某些地方法律裁决,很显然存在德不配位,帮家伙,仗着法律的刚性,进行功利操作,法律甚至成为了杠杆,于是“某山必胜”
,亦或是为了保护某药酒地方产业,千里拘押“造谣人”
出现了——如果是在“人治”
阶段,众口铄金之下,早就按死这些无德之辈。
当然最极端案例,还得看当时阿美莉卡,钻法律漏洞的律师成为了庞大产业,庇护当时统治集团。
当整个国家管理阶层“法治”
受益者单方面利用漏洞,大部分基层被“法治”
单方面约束。
“法”
已经成为“双标的无德之辈”
的剑和盾,可攻可守。
如此的“法”
已经渐渐和历史上的“暴秦之法”
很贴切了。
上述问题,在治理体系不完善情况,必然是更严重。
故,很长一段时间中大一统体系下法治被人治压得死死的。
话题回来,东圣国现在采用的“偏人”
治”
的管理,也必须要解决“人治”
中最大问题“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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